不久前,環保部辦公廳向山西省長治市發函,對強化督察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辦。
此次,環保部特別點名批評了山西櫻花輪胎有限公司的突出問題。
今年8月,督察人員發現,這家公司存在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VOCs治理存在問題、污染物超標排放現象。

在函件中,環保部要求長治市加快整改進度,并就相關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如果超標排放,可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拒不改正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若整改無望或長期無法穩定達標排放,則依法取締關閉。
環保部會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若長治市未能整改到位,將面臨問責。
這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的一部分。
查詢得知,山西櫻花輪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由臺灣臺新櫻花輪胎有限公司投資額1.5億元興建。
該項目一期工程投入10余條內胎全生產線,日產內胎18萬條。同時,這家公司還生產三輪車、摩托車和電動車外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