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發布《山東省社會組織黑名單和異常名錄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記者發現,如果這份管理辦法被正式實施,該省大量僵尸企業有可能會無所遁形。
管理辦法顯示,因內部矛盾、訴訟或其他原因超過一年未開展活動的企業,會被列入活動異常一般名錄。
因上述原因超過兩年未開展活動的企業,會被列入活動異常永久名錄。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就存在大量僵尸企業。
由于種種原因,這些企業不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也不注銷,形成所謂的“僵尸”狀態。
其中,很多企業都和輪胎、橡膠,及輪胎相關行業有關。
山東省民政部門稱,會使用多重手段來懲罰活動異常企業。
被列入異常名錄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有直接責任的管理人員的信息,會按照有關規定納入社會信用信息系統。
同時,這些社會組織要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登記管理機關。
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民政部門及有關部門要依法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此外,該省民政部門表示,他們在進行日常管理時,會把異常名錄中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財務審計和行政檢查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