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該公司近日收到河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風神股份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河南證監局調查、審理完畢,河南證監局依法擬對公司及相關人員做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風神股份信息披露違法的事實有:2011年年度報告會計信息存在虛假記載,2011年風神股份三包退賠、返利、三包優賠業務入賬金額與實際發生金額不符,從而虛減利潤759.31萬元。
2012年年度報告會計信息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2年風神股份三包退賠、返利業務入賬金額與實際發生金額不符,從而虛減利潤2212.47萬元。2012年風神股份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2786.82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0343.44萬元,從而虛增利潤2002.32萬元。
河南證監局擬決定對風神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對風神股份時任相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給予警告、罰款處罰。
風神股份稱,經研究,該公司決定行使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及法律賦予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