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剛剛公布的產業指導目錄把再生橡膠列入鼓勵類行業,但是這樣的利好并沒有給這個行業帶來更多的驚喜。在日前舉辦的全國廢輪胎綜合利用技術交流會上,記者聽到更多的是業界對這個行業的擔憂。
再生橡膠已成我國第三大膠源
“我們這個行業快活不下去了。”一個來自廣東的再生橡膠企業的老總對記者說,他表示不會讓自己的孩子進入到這個行業。
他的這番言論也是大多參加這次會議的再生橡膠企業經營者的心聲。
然而,與困頓的行業現狀相比,近幾年再生橡膠行業的發展與貢獻卻是有目共睹的。
從《再生橡膠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中,記者查閱到一組該行業發展的詳細數據:2010年我國再生橡膠產量達到280萬噸,再生橡膠產量由“十五”期間的600萬噸發展到“十一五”的1225萬噸,目前,中國再生橡膠產量已經連續多年占全球再生橡膠產量的80%以上,成為全球最大的再生橡膠生產與消費大國。
中國輪胎翻修與循環利用協會會長朱軍告訴記者:“目前,我國再生橡膠生產企業1000多家,2010年我國再生資源橡膠產量占到當年我國橡膠消費總量的近39%,極大彌補了橡膠資源的不足。”
他分析說,天然橡膠是一種典型的資源約束型產業,它對環境氣候的選擇性較強,具有區域的不可替代性,其種植面積有限,產量增長有限,合成橡膠主要材料是石油,每8噸原油才生產1噸的合成橡膠,因此,大力發展再生橡膠工業在我國市場潛力巨大。
數據顯示,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橡膠消費大國,已經連續9年居世界首位。然而,我國又是橡膠資源極度匱乏的國家,每年75%以上的天然橡膠和40%以上的合成橡膠依賴進口,再生橡膠已經成為我國的第三大膠源。而經過測算,每3噸再生橡膠可以替代1噸天然橡膠,那么,2010年我國生產280萬噸再生橡膠,相當于為橡膠工業提供了90多萬噸天然橡膠。
2009年,我國年產生廢輪胎2.33億條,重量約860萬噸,若全部回收利用,相當于我國5年的天然橡膠產量。在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方面,我國已經初步形成舊輪胎翻新再制造,廢輪胎生產再生橡膠、橡膠粉和熱解四大業務板塊。其中再生橡膠占75%以上,應用的范圍也比較廣泛,如子午胎可以添加5%,斜交胎添加10%,摩托車胎、輸送帶、密封條可以添加20%,自行車輪胎等可以添加30%等。
多因素致再生橡膠行業生存維艱
近年來,我國對于再生資源行業的重視,紛紛出臺的再制造產業發展意見,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中都鼓勵再生資源行業的發展。“十二五”期間,國家將重點推進的資源綜合利用的領域也將廢舊輪胎(橡膠)納入其中。但是,在眾多的政策利好背后,高賦稅、進口限制與出口剪刀差等客觀原因卻使得再生橡膠行業的利潤捉襟見肘,生存維艱。
原任環保局副局長的王楊祖退休后,就任進口再生資源工作委員會主任,近年來他一直在為該行業呼吁:取消廢輪胎的進口限制。
“發達國家都在搶購再生資源。比如加拿大每年拿出40億進口再生資源。”王楊祖告訴記者。
剛從美國考察再生資源利用情況回來的中輪翻循協會復原橡膠分會的副秘書長吳映紅也告訴記者:“美國目前大量利用廢輪胎,每年要用208萬噸,主要用于發電、水泥和造紙行業,制膠粉135萬噸,出口10萬噸,翻新13萬噸,
1990年他們還儲存了10億條廢輪胎,現在只有8000萬條了。許多發達國家在和我們搶購這塊市場。”
“開放廢輪胎進口迫在眉睫。我國橡膠使用量繼續擴大,每年將達到700多萬噸。目前,國內廢舊輪胎基本用完,廢舊輪胎資源在國際市場上競爭激烈。”王楊祖說。
除了進口受限,再生橡膠行業在出口方面卻舉步維艱。
“我們再生膠占世界總產量的80%,就是因為‘剪刀差’出不去。”北京化工大學教授、中國輪胎循環利用協會執行副會長程源告訴記者。
他具體分析說:如澳大利亞對于廢輪胎利用企業一噸補貼100澳元,相當于七八百人民幣,相反,因為不能進口,我國的廢輪胎年年漲價。企業買一噸廢輪胎現在需要近2000元,兩項相加,與澳大利亞每噸的差價差不多2800元。
“我國再生橡膠占世界總產量的80%,廢舊輪胎回收利用80%,但是有兩個80%,我們的再生膠卻沒有定價權。”程源告訴記者:“這是行業內互相殺價,變相降價以及大宗用戶欠款等多種因素造成的,這值得我們整個行業反思。”
還有更重要的一個因素,是此行業的稅負較高。
中國輪胎翻修協會復原橡膠分會李如林秘書長告訴記者:“多年來,國家一直在支持、扶持再生資源企業的發展,對回收各種廢舊物資的經營企業采取免除增值稅的政策,并允許10%的銷項稅抵扣。但這項政策到2011年已經取消,而我國廢舊物資回收體系還比較滯后,大多是民間個體收購,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無法進行抵扣,造成再生資源企業稅負更高。”
他具體分析說:“由于制造再生橡膠的主要材料是廢輪胎,目前收購價格每噸將近2000元,廢輪胎的收購成本占生產成本的65%左右。而且由于廢輪胎90%以上來自民間個體收購,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無法進行抵扣。在2008年以前,有部分再生橡膠生產企業取得廢舊物資回收經營資格,廢舊輪胎收購免交增值稅,可按10%抵扣進項稅,企業稅率在6%左右。2009年廢舊物資回收實行先征后返70%的政策,再生橡膠增值稅上升到8.81%。2010年,先征后返50%,再生膠稅率上升到11.54%,遠遠高于全國企業6.65%的稅率。”
朱軍告訴記者:“我們積極呼吁政府建立規范的廢舊輪胎利用體系,從源頭上把有限的廢舊輪胎流向合法的生產企業,堅決杜絕土法煉油等不符合標準的企業。并且希望盡早解決廢輪胎進口解禁的問題,積極爭取增值稅減免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