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正式批準《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燃料效率和其它必要參數的輪胎標簽指令》。根據《指令》要求,未來3年內所有進口歐盟輪胎都要在標簽上標注輪胎關鍵參數:燃料效率級別、濕地抓著性能以及外部滾動噪聲。
青島檢驗檢疫局有關人士介紹說,近年來,歐盟對我輸出輪胎的安全和環保要求日益加強,繼歐盟REACH法規對輪胎中使用的多環芳烴含量進行限制后,如今又對輸歐輪胎提出新要求。雖然歐盟輪胎燃料標簽屬于自愿性指令,但歐盟許多大型輪胎制造企業已將其視為強制性指令,并承諾履行,這極有可能造成歐盟以外其他國家的效仿,促使其參照歐盟模式增加新的輪胎標簽、技術等要求,從而增加我輪胎出口難度。就此,該局在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外,也向有關部門及出口企業提出四點建議:一是認真研究歐盟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相關法規、執行文件,及時跟蹤《指令》實施情況;二是加強對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三是積極開發東南亞、中南美、中東、非洲等新興市場,并把生產高附加值輪胎作為主攻方向;四是建立與國際法規接軌的新標準,同時進一步完善質量控制體系,提高自檢自控能力,增強輪胎安全性和國際競爭力。
據了解,2009年 1至 10月份,青島轄區共有10余家企業向歐盟地區出口輪胎176.84萬條,總額達4615.71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