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關稅方案中,對原產于新加坡、泰國等東盟成員國的商品繼續實施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稅率,根據原定減稅進程,成員國所產苯酚、丙酮與BPA(29071110、29141100、29072300)協定稅率將從5%降至0。實際細則易貿將關注跟蹤財政部具體文件。
2009年關稅方案中,對原產于新加坡、泰國等東盟成員國的商品繼續實施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稅率,根據原定減稅進程,成員國所產苯酚、丙酮與BPA(29071110、29141100、29072300)協定稅率將從5%降至0。實際細則易貿將關注跟蹤財政部具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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