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部署,推進全國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工作,作為承擔我國處理廢橡膠固體廢棄物的廢舊橡膠綜合利用行業,在中國橡膠工業協會領導下,按工信部《抓好節能降耗減排治污加快工業發展方式轉變》要求,正在制定《再生橡膠行業清潔生產水平評價》標準以及籌備啟動《廢橡膠綜合利用產品生產能耗評價》標準制定,以確保國內產生的廢舊橡膠循環利用,用實際行動做好全行業節能與綜合利用工作。
獲悉,2010年2月22日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向國家有關部門遞交了中橡協字〔2010〕20號《關于堅決要求把舊輪胎列入禁止進口目錄的報告》。據了解,最近有客商嘗試性要求把境外多條舊輪胎進口國內。造成目前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是,雖然由商務部、海關總署和環保總局聯合頒布的2007年17號公告明確規定嚴格禁止進口橡膠廢輪胎(橡膠廢碎料),但舊輪胎能否進口卻沒有明確法律依據。
我國2009年《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限止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以及《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中都沒有提到舊輪胎,而海關編碼中尚有舊充氣輪胎的編碼,如40122010,40122090等,所以有人為利益驅動鉆空子,認為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提到的舊輪胎就可以進口。作為承擔處理國內廢橡膠固體廢棄物的廢舊橡膠綜合利用行業,我們完全贊同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在報告中的理由,強烈要求將舊輪胎列入我國禁止進口目錄。
事實證明,在WTO原則下,一些發達國家關稅措施少了,而安全措施、環保措施以及本國免受沖擊措施都大大增加了。各國都從保護本國利益出發,制定相關貿易政策,特別是去年美國針對我國采取的輪胎特保案。
對此,我國也不能例外,參照其他國家的做法;國際上不少WTO成員國為了安全、環保及沖擊新胎市場等理由,均采取了禁止或限制進口翻新胎或舊充氣輪胎的措施,WTO成員國巴基斯坦在其進口貿易政策中明確規定禁止進口翻新輪胎和舊的充氣輪胎。包括尼日利亞、委內瑞拉、阿根廷、阿爾巴尼亞、南非等國家。即使是美國,為保護本國利益,雖然原則上舊輪胎有進有出,但其各州都制定了不同的政策或建立專項基金用來治理舊輪胎帶來的危害,美國各州環保署網站上都可見舊輪胎對環境危害的宣傳文章。2007年,歐盟與巴西曾就巴西禁止翻新/舊輪胎進口事宜向WTO爭端解決機構(DSB)和上訴機構提出訴求。2007年12月3日WTO上訴機構發布了巴西禁止進口翻新輪胎案的裁決WTO裁定,巴西有權以環境和健康為由限制某些商品的貿易,即上訴機構同意巴西有理由因公共衛生因素采取進口限制措施。我國禁止舊輪胎進口并不違反WTO的相關規定,所以我國完全有理由為行車安全、環境、產業安全、發展低碳經濟立法,制止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舊輪胎。
2、廢輪胎和舊輪胎本來就很難區分;廢舊輪胎如何區別,除了憑經驗,還有就是需要依靠專門的儀器去識別,通常需要通過激光全息輪胎無損質量檢測才能識別,而該檢測設備一臺價值20多萬美元,檢查的過程必須對胎體進行嚴格檢測,如果胎體沒被破壞,才可以確認是舊胎,反之就是廢胎。如果一旦允許進口舊輪胎,舊輪胎的進口量會很大,海關只能抽檢,必然會有大量的廢輪胎摻雜著進來。這樣的結果是,不但帶來環境和安全隱患,對國家質檢部門的執法工作也是嚴峻挑戰。眾所周知,廢舊輪胎具有很強的抗熱、抗機械性,若是將它埋在土地里,一百年也不會分解腐爛。若是長期露天存放,極易滋生蚊蟲、引發傳染病,并易造成火災、且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嚴重污染環境。歷史上美國、日本、加拿大和我國都曾因大量堆積的廢舊輪胎起火,除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并且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所以,進口舊輪胎:有安全隱患,同樣和廢胎一樣污染環境。為減輕環境和安全隱患,我國必須將舊輪胎列為禁止進口目錄,從法律、法規方面賦予海關、質檢部門權力,讓他們理直氣壯地將舊輪胎阻止在國門之外。
3、我國的廢舊輪胎產生量已經很大;根據我國08年輪胎產量3.5億條,09年輪胎產量3.9億條,以及每年報廢數量巨大的力車胎、摩托車胎、自行車胎、膠管膠帶、膠鞋和橡膠制品等不計,僅每年的廢舊輪胎產生量即達2億條,重量在600萬噸以上,需要行業處理,這是一個很大的數字,所以下力氣處理好國內的廢舊輪胎是根本。輪胎翻新在我國長期處于落后狀態,最近幾年我國輪胎翻新量只占新胎的4%,遠遠低于世界的10%的翻新率。翻新輪胎、變廢為寶,發展循環經濟的基本點首先要立足國內,隨著國家限制超載力度的加大,用戶使用輪胎觀念的改變,我國翻新輪胎的胎源將逐漸增加,翻新輪胎也應立足于國內的胎源。
4、進口舊輪胎會嚴重沖擊我國輪胎產業;目前我國輪胎產業連同流通領域等配套產業從業人員達二百多萬人,輪胎工業總產值己達到3000億元以上,在遭受美國輪胎特保案、歐洲REACH法規等限制下,我國輪胎出口已經面臨很大的難題,現在又要大量進口舊輪胎,這對我國輪胎產業將造成不可彌補的重大損害,也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5、我國禁止舊汽車進口;舊汽車油耗高、尾氣排放不達標,污染環境。禁止舊汽車進口,有利于保護我國汽車工業的健康有序地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國家沒有因為舊汽車有使用價值,可廢物利用,緩解我國鐵礦石資源緊缺等而開口子。汽車輪胎是汽車的重要組成部份,與汽車安全密切相關。因此禁止舊輪胎進口,有利于保護我國輪胎工業的健康有序地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我們同樣不能因為舊輪胎還有使用價值,可廢物利用,緩解我國橡膠資源緊缺等而開口子。
6、不能忘記歷史上的經驗教訓;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中期,東南沿海一些企業進口了大量的廢舊輪胎,給國家造成相當嚴重的危害。有些舊輪胎從外觀上看沒有什么大毛病,對內在質量根本做不到逐條檢查,就直接裝車使用,結果造成多起爆胎車翻人亡的慘劇。還有不少小企業把舊輪胎刻花或翻新一下,以新輪胎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價格低價銷售,使國內新輪胎生產企業受到極大的沖擊。為此1996年由國家環境保護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總暑、國家工商局、國家商檢局聯合發文環控〔1996〕204號“關于頒布《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剎住了當時的廢舊輪胎進口風。
2009年10月13日在由中方國家發改委和日方JICA舉辦的“中日城市典型廢棄物資源化”研討會上,(財)日本產業廢棄物處理振興中心村松治夫部長先生的《日本廢舊輪胎處理的現狀》演講,明確了二點,在日本廢舊輪胎是城市典型廢棄物,其次對廢舊輪胎的管理構筑回收和處理的相關機構,推進3R工作,對不當保管采取強制措施。由此可見,舊輪胎、廢輪胎即廢舊輪胎是關聯的一體難以區分。
當前,我國工業大國地位顯著提升,我國工業規模、主要產品產量都居世界前列,是真正的工業大國,2009年我國汽車生產超過1379萬輛,一舉超越美國、德國、日本等主要汽車生產國,位居世界第一。 我國是輪胎生產大國,也是輪胎消費大國。2009年全國輪胎產量達3.9億條,由來已久當年即產生2億條的廢舊輪胎。如何遵循、貫徹廢舊輪胎 “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再制造”的“3R”原則,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目前,我國的廢舊輪胎循環利用率只有70%左右,循環利用的工作任重道遠,廢舊輪胎循環利用重點應依然是放在國內。循環利用的首先是凈化自己的環境,這是每一個工業國家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而不是出口或引進別國的典型固體廢棄物,否則就與我國的環保政策相抵觸了。同時,進口舊輪胎將會加速我國廢輪胎的產生量,將增加我國廢橡膠綜合利用行業的處理壓力,畢竟它的屬性是固體廢棄物,何況在處理過程中付出的能源消耗、環境風險,代價是昂貴的。
依據國家發改委環資司領導李靜的講話精神,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必須站在維護國家利益的基礎上。警惕世界廢舊輪胎向中國轉移,增加國內處理量,污染我國環境。作為承擔我國處理廢橡膠固體廢棄物的廢舊橡膠綜合利用行業,堅決反對舊輪胎進口,強烈要求將舊輪胎列入我國禁止進口目錄。
為了維護國家利益、維護民族利益,中國政府應該加快立法,將舊輪胎列入我國禁止進口目錄。同時建議政府啟動立法程序,對廢舊輪胎等廢橡膠固體廢棄物征回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