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連續兩年成為世界橡膠消耗第一大國,其中天然橡膠資源極度匱乏,年需求量的73%靠進口,這個“消耗第一大國”說明我們還不善于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走的是“大量開發資源——大規模生產產品——大量消費——大量產生廢棄物”這條已被發達國家摒棄、以透支資源和損害環境為代價的發展道路。據統計,2003年美國生產新輪胎約2.6億條,橡膠消費量約308萬噸;同年,我國生產新輪胎約1.55億條,橡膠消費量卻達到345萬噸。因此,如何將廢舊輪胎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不僅關系到環境保護這一重要的社會問題,而且是保證我國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
當前,我國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主要用于生產再生膠,其生產能力已超過百萬噸,居世界第一;其次是用于生產膠粉,年產量約5萬噸,產能已達30萬噸,市場容量尚待二次開發。為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廢舊輪胎利用的有效性,國際上通常采用“先翻新,后報廢”的做法。英國權威環保機構向世界發布的環評報告列舉了廢舊輪胎的各種處理方法,其中翻胎獲得最佳分,在對環境的六大負面影響方面,翻胎影響最小。其結論是,輪胎翻新是有利于環保的最切實可行的方法。
在使用、保養良好的條件下,一條輪胎可以翻新多次,其中尼龍簾線輪胎可翻新2~3次,鋼絲子午線輪胎可翻新3~6次。每翻新一次,可重新獲得相當于新輪胎60%~90%的使用壽命,平均里程為5萬~7萬公里。通過多次翻新,可使輪胎的總壽命延長1~2倍。而翻新一條廢舊輪胎與生產一條新輪胎相比(以9.00R20為例),可節約橡膠9kg、炭黑4kg、鋼絲簾布3.4kg、石油18kg、鋼材1.75kg,所消耗資源的價值相當于生產一條新輪胎的15%~30%,價格為新輪胎的20%~50%。